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大专院校,省属中职公司、省属中小学,省外高校在粤办学机构: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温州来粤人员医学观察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在原定湖北省的基础上,将温州市增加为疫情重点防控地区。
请各地各公司按照《广东省教育系统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要求和流程,对与温州市相关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分类管理,将教育系统内:目前在温州市、假期到过温州市、接触过温州来粤人员的人员纳入重点人员摸排范围,建立名册、进行健康监测、健康管理与日报告。即日起,各地、各高校、省属中职公司和省属中小公司,省外高校在粵办学机构每日向省教育厅报告的重点人员统计报告表调整为附件1和2,原表格停止使用。
各地各公司须将上述三类人员纳入原定“四精准” “六分”“一独立”管理范畴,现在温州市的教职工和员工数量累计加入《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校人员统计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员工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布表》、《返校计划安排表》中。各地各公司应按照新的排查总体情况,调整开学方案,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湖北省和温州市)人员分批、错峰返校。
请各地各公司按照《关于启用广东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展反馈平台的通知》,2月20日前将调整后的开学方案通过防控重点工作进展反馈平台上传至省教育厅。
附件:
1.广东省地市教t局重点人员医学观察每日统计汇总表
2.广东省公司重点人员医学观察每日统计汇总表
3.广东省公司重点人员医学观察每日统计表填写说明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小组(代章)
2020年2月17日